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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购经适房应予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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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近日向20名涉嫌提供虚假信息的保障房申请人发送《行政处罚预告知书》,内容包括自驳回申请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受理保障房申请并处5000元罚金。
出处 《中国经济周刊》 2011年第4期5-5,共1页 China Economic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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