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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与探究——中学语文学习性课堂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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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学语文学习性课堂的构建,重点应该落实在“学习”。何谓“学习”?《说文》上讲:“学,觉悟也,从教”,在获得教授的情况下,有所觉悟。习,《说文》:“习,数飞也。”即反复练习,以期加深印象。由此可知,学习是学生在老师的教授下,经过反复练习,而获得觉悟。无独有偶,语文新课程大纲明确有相类的定义: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习是接受与探究的和谐统一。
作者 冯荆
出处 《语文月刊》 2011年第2期33-3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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