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治曾经是几千年中国政治文化的最高原则,随着满清泥足巨人的轰然倒塌,中国终于同这一传统决裂,选择了法治之路。但是由于种种原因,1949年以后不仅在实践上,而且在观念上再陷人治窠臼。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的解放思想的大潮中,举国再次探索被妖魔化的法治的可欲性。经过十多年的犹豫,在新中国成立50周年前夕,我们终于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确立了法治作为宪法原则的地位,这就是现行宪法第5条第1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12-15,共4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