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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闻出版总署发通知要求:汉语出版物禁随意夹杂英文 2月21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出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要求在汉语出版物中,禁止出现随意夹杂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禁止生造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禁止任意增减外文字母、颠倒词序等违反语言规范现象。汉语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外国语言文字的翻译应当符合翻译的基本原则和惯例。
出处 《传媒》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78-78,共1页 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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