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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徽州土地佥业考释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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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佥业为明清徽州社会经济方面的一个关键性用语。土地佥业始于元末明初,在徽州一府六县广泛实行,并于明清两代贯彻始终,为业户土地产权方面的一项基本制度。佥业与土地清丈关系十分密切。所谓佥业,即是通过土地清丈,经过官府认定,而登录于国家版籍即鱼鳞图册上的土地产业。从业户的角度来说,佥业则指经过官方认定的土地业主。至清代,田土交易亦须经过佥业认证,土地买卖也被纳入佥业制度。佥业作为民间私有土地的一种书证,在家产继承、土地买卖、土地转让以及田产诉讼等诸多方面,都展现出其特有的社会功能,表明佥业实质上具有私有土地产权认证的性质,而成为民国时期徽州土地私有产权确立的历史出发点。
作者 栾成显
出处 《中国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5-26,共22页 Journal of Chinese Historical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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