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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提存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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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提存和提存公证的概念。什么是提存。笔者认为“提存”是有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当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债务人履行义务时。债务人将履行的标的物提交给有关部门,由该有关部门代债务人向债权人转交提存物。以完成合同之债的活动。也就是债务人在无法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时候.通过第三方即法定的部门把债务标的转交给债权人。以解除合同之债之责。
作者
宋萍
机构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公证处
出处
《活力》
2011年第1期78-78,共1页
Vitality
关键词
提存公证
概念
种类
特点
提存标的物
分类号
D926.6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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