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发生会对社会系统和谐产生重大影响,而建立评价指标是评价基础性工作。本文提出了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原则,认为应在把评价范围的时间和空间界限界定清楚的基础上,基于物理、事理和人理三个方面建立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对社会系统和谐影响的指标体系。
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45-49,共5页
Journal of Soochow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07年太湖蓝藻事件对苏锡常地区社会影响计量研究"(项目编号:08DSH031)的阶段性成果
江苏省级重点学科(工商管理学)(项目编号:2084-H08002)中资源与环境会计方向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