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采用人工股骨头置换术治疗股骨颈骨折62例,新鲜股骨颈骨折41例;陈旧性骨折19例;病理性骨折2例。45例得到随访。根据Harris功能评分:优22例;良15例;可4例;差4例。认为人工股骨头置换术治疗股骨颈骨折适应于60岁以上新鲜头下错位型,陈旧性股骨颈骨折头颈吸收明显或伴有股骨头缺血坏死的病人和病理性股骨颈骨折。对人工股骨头置换术治疗股骨颈骨折的并发症及其预防等问题进行了较客观的讨论。
出处
《广州医药》
1999年第6期21-22,共2页
Guangzhou Medica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