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要求,巩固房地产调控成果,大力构建“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实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差别化调控目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0年第24期18-18,27,共2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