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特区建制是指因特殊行政管理需要而设置的单一或有限职能政府形式。中美两国行政特区建制的区别较大:中国主要是出于开发、管理自然资源的需要,美国主要是为了提供一般建制型政府没有提供的特殊服务;中国行政特区政府虽然突出或强化某项职能但几乎都兼备一般地方政府职能,美国则多为单一或有限职能政府;目前中国行政特区处于衰微状态,美国则呈发展态势。文章最后建议,应当借鉴美国经验,完善相关法规,适度扩大应用范围,促进中国行政特区建制的健康发展。
出处
《社会主义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143-146,共4页
Socialism Studi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族地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研究>(08BMZ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