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行政法治建设是中国行政法治建设中的一个不可分离并且必须同步进行的重要方面,是建设法治中国、实现农村经济全面转型的内在要求,是农村政治民主化的客观需要,也是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选择。由于受传统观念特别是计划体制下"管理论"、农村居民素质、舆论等因素的影响,农村行政法治建设受到极大限制。为了真正实现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精神,推动农村行政法治建设的进程,实践中必须消除其推进过程中的城乡差序格局,克服"管理论"的片面性,转变"行政即命令"、"法即义务"的观念,全面提高公民的文化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同时加强执法检查,强化监督行政机制。
出处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3期9-14,共6页
Journal of Hubei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