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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份大要案摘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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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南 内乡内乡县组织部长卖官受贿获刑15年南阳市内乡县组织部原部长丁甲珍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卖官"收受钱财,任职五年间,先后多次收受他人现金共计210.2万元。淅川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贪污、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0年第24期79-80,共2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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