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受法律和聘用条件的限制,国家机关在聘用临时人员时,在合同期限、费用等方面将承担相当大的风险。如果要提高聘用人员的工作效率,就有必要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过程中,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在合同内容和相关程序上设计条款,尽量消除和回避国家机关与劳动者将可能发生的纠纷,实现既保护劳动者权益,又尽量回避因用工纠纷而引发的风险。
出处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10年第B01期105-108,117,共5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Leshan Municipal Committee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