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宋代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盛行厚嫁之风,无论是皇家宗室还是各级官吏、新科进士,都拜倒在丰厚奁产之下,门第、权势、仕途等在婚姻这个中介下,都可以成为交换的标的。婚姻商品化的直接受益者是女性,使其在娘家有了更多的财产继承权,在婆家享有了更多的家庭参与权甚至管理权,这些权益还得到了法律的保障。一部分女性不再仅仅是传宗接代的工具,而在婚姻后的家庭中具有较高的家庭地位,拥有更多的自由和被家庭成员所尊重,这成为宋代社会的一个特别现象。
出处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6期22-24,共3页
Journal of Taiyu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