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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事故向谁要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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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跟随熟人工作、口头讲好工资、没有劳动合同,不少人工作好长时间却不知真正“东家”。发生工伤事故后便病急乱投医,多走冤枉路。有的甚至延误期限讨不到说法。因此。只有弄清下列十类工伤事故赔偿主体,工伤索赔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作者 汪振鹏
机构地区 东台市法院
出处 《农家科技》 2011年第2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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