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专有出版权经济价值巨大,易受侵犯,对其进行刑法保护是必要的。侵犯专有出版权的犯罪客体是专有出版权和国家对专有出版权的管理秩序;客观要件是擅自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与自然人;主观要件是故意,而且要求以营利为目的。在司法认定中,应注意区分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正确认定共同犯罪与单位犯罪。
出处
《科技与出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35-38,共4页
Science-Technology & Publication
基金
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TRIPS协定>执行程序刑事部分研究"(09CFX07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