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11月,国务院公布了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现了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变,是加快中国企业发展的需要。与旧增值税暂行条例相比,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主要变化有允许企业在购进固定资产时抵扣进项税、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将一些现行增值税政策体现到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中,以及延长申报期等。在比较了新旧增值税暂行条例差异的基础上,对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前景作了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1年第4期14-16,共3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