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德在其道德哲学中主要论述了道德情感和病理学情感两类情感。道德情感有敬重和爱两个维度。道德情感不是道德行为的依据,而是道德律作用于主体的结果,它源自于理性概念。病理学的情感出于人的本性,是服从于自然秩序的情感。康德认为,情感主义伦理学失误在于以病理学的情感作为德性的依据,混淆了善恶、快乐与痛苦之间的关系。康德论析了情感因素在道德行为中作用,排除了把快乐或幸福冒充为德性根据的、贬低人类的说教,从而批判了幸福主义、快乐主义伦理学。同时,康德指责情感主义过分强调情感作用,从而预防了道德的"狂热"主义倾向。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143-14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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