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退耕还林工程目前已进入后退耕还林时期,主要目标是维护第一阶段生态建设成果,继续激发生态服务提供者——农户的积极性。农户对退耕林木拥有的权利决定着未来政策的延续与变化,集体林林权改革对后退耕还林时期政策的制定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为退耕还林工程将来的延续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借鉴价值,国家公益建设生态补偿和农户个人商品林经营利用模式或许是解决退耕还林政策持续性问题的一个思路,以最终实现国家要生态,林农得实惠的双赢局面。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93-96,共4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后退耕还林时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编号:07XJY01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