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本文称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安全生产的税收优惠,对于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意义重大。目前对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所得税额没有规定专门的会计核算办法和会计应用指南,笔者按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通过职业判断,提出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企业所得税额的会计处理方法,是探析也是学习。
出处
《商业会计》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17-18,共2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