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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例重度妊高症终止妊娠的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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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为探讨将剖宫产作为重度妊高症患者终止妊娠的主要手段,并将终止妊娠的时间提前至孕32周以后,既保障了围产儿的存治,又避免了孕妇因病情变化而出现的各种严重并发症。方法:对3年来收治的118例重度妊高症患者,其中剖宫产99例进行了回顾性分析。结果:孕32~36^(+6)周出生的新生儿预后良好。存活率占100%,新生儿窒息率占7.41%。结论:孕32~36^(+6)周的重度妊高症治疗效果不明显时即可考虑终止妊娠,首选刮宫产,对母婴有利,新生儿存治率高,产妇并发症少,从而达到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的死亡率。
作者 胡青萍
出处 《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学报》 1999年第2期16-1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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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

  • 1郑怀美.妇产科学(第三版)[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06.

共引文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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