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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应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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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近年发布的一些国家标准中,经常可见"标志"和"标识"混用的情形。例如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中就有:"符号(图形符号、标志)标准","标示这些标准与相应国际文件的一致性程度标识",
作者 祝仁
出处 《编辑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53-53,共1页 Acta Editolog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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