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方国家的行政问责法治化以主权在民、权责统一、责任政府、行政法治为理论基础,重视公众参与,强调权力规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国应当立足国情,合理借鉴西方国家行政问责法治化的成功经验,加强问责立法,注重异体问责,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
出处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135-138,共4页
Contemporary World and Socialism
基金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行政问责法治化研究"(项目编号:CLS-D1015)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项目编号:10CJGZ4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