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抗日战争是一场关乎民族存亡的决战,在浴血奋战中产生了大量伤残军人。妥善安抚这些伤残军人及家属是当时重要的政治、社会问题。国民政府在经济困窘,社会动荡的情况下,扩大了教养院的规模,强化了其"管、教、养、安置"的功能,伤残军人抚恤呈现出由恤金抚恤向服务抚恤侧重,物质抚恤与精神抚恤结合的态势。这种抚恤方式虽然节约了开支,保障了部分残废军人的利益,但囿于当时的经济、社会条件,效果有限。
出处
《民国档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111-117,共7页
Republican Archiv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国时期公共卫生建设研究》(项目号:09BZS030)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