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从公众参与的视角,在对邓州"4+2"工作法内容和主要成效考察的基础上,透析了"4+2"工作法中所隐含的基于协商的公众参与机制。研究认为,"4+2"工作法的"四议两公示"程序为公众参与村级事务决策提供了程序上的制度安排,体现出协商民主的理念,使各利益相关主体能公开进行讨论和协商,利于其达成共识,从而对破解村级治理中的公众参与困境和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具有一定意义。
出处
《黑河学刊》
2011年第1期24-26,共3页
Heihe Journal
基金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建立健全维护群众长效利益机制问题研究"课题(项目编号:ZJW2010Z02)
中国农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研创新专项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