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无关存废 重在理解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关于律师伪证罪存与废的争论,应该说自该法条成立起就不曾停歇过。李庄案后,这一讨论更加热烈。争议主要集中在:律师伪证罪的立法理念是否存在先天缺陷;将律师单独作为伪证罪的主体来规定。是否涉嫌职业歧视;律师作伪证,
作者 陈忠林
机构地区 重庆大学法学院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1年第7期36-38,共3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