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实践教学的价值越来越被重视和肯定。"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实践性很强、与大学生成长成才紧密相连的课程,尤其应重视实践教学。笔者以比较普遍实施的"研究性学习"为例,对"基础"课实践教学改革进行了探讨,认为实践教学改革的前提是应对其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定位。
出处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82-84,共3页
Leading Journal of Ideological & Theoretical Education
基金
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整体性改革的探索"(项目批准号:yb201000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