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时效性和与时俱进的特质,决定了该课程教学必须充分发挥教学活动参与人的"主体性"意识,全面有效地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激发大学生的质疑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基础上,师生双向互动,开展问题探究式教学,从而使该课成为大学生真正喜欢并终身受益的课程。
出处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85-87,共3页
Leading Journal of Ideological & Theoretical Education
基金
2009年山西省教育厅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培养大学生健康人格研究"(项目批准号:09sxj31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