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研究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9年7月,国务院批准上海、广东省四个城市率先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2010年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由原来的4个城市扩大至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作者 张大龙
出处 《投资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40-43,共4页 Review of Investment Studie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