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民自治是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产物,而经济和社会基础则是支持其制度运作的关键性变量。经过二十多年的运行,村民自治制度实现了从"形式"到"实体"的转变,推动着农村社会的发展,也面临着若干突出的矛盾。当前,农村经济和社会结构正发生着根本性转换,农村土地流转的逐步开放、村庄经济结构、经营方式及经济组织的多元化以及各种要素资源的快速流动,不断突破着村民自治的制度框架。作为新型的农村治理形态,社区自治超越了既定村治制度中户籍、地权关系及其他方面的限制,契合了当前农村社会转型时期流动性与开放性的发展要求,代表着当前农村基层治理的总体转型方向。
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31-37,共7页
Journal of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城乡基层治理研究"(09JZD002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的农村综合改革研究"(09JJD84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