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搜索引擎服务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竞价排名是准公共产品市场化供给中出现的有违公共利益的行为。搜索引擎运营商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忽视了公共产品供给的公益性原则,提供了"有瑕疵的"公共产品,其危害甚大。依据公共产品外部性理论,一方面应对搜索引擎运营商给予扶持,以鼓励非公共部门(企业)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另一方面需要对搜索引擎服务加以规范,使其不致偏离公共利益。
出处
《理论导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61-63,共3页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
基金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9K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