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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铁“一号”腐败案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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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被业内人士称为天津地铁系统“一号”腐败大案颇具讽刺性:地铁公司党委书记向中纪委举报了“老搭档”(地铁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则在“双规”期闻检举了党委书记。最终,天津地铁党政两个“一把手”双双落马。原党委书记王春清一审获刑13年。原总经理高怀志一审获刑20年。
出处 《党员生活(湖北)》 2011年第2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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