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和营业税、增值税征缴的税收收入相比,印花税只是一个小税种,但它却是大多数企业要涉及的一个税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下称《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都是1988年发布实施的,至今已有二十多年。二十多年来,中国大陆的市场主体发生了很大变化,市场经济体制也初步确立,企业的新业务形式、新交易方式和新合作对价名目繁多,新名称不断出现,许多业务都超越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有关的政策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亟需与时俱进,作出适当修订。
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2011年第2期59-59,共1页
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