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始终是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和规范下发展的,面对民办教育,尤其是民办高等教育的兴起,国家的根本大法和有关教育的具体法律法规都在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确立了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为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不过,相应的法律法规依然滞后于时代,满足不了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需求,制约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出处
《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2011年第7期40-40,共1页
Education and Vo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