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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抗诉初论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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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事抗诉具有法律监督性、中立性和程序性的特征。民事抗诉需要坚持依法抗诉原则、维护审判公正与维护审判权威相统一原则、尊重当事人处分与适度干预相结合原则、依法抗诉与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相结合原则。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抗诉的范围和条件作了规定,但是,仍然需要明确检察机关对违法调解是否可以抗诉、对一审后当事人未上诉的生效裁判可否抗诉、是否可以有选择地对"重要民事案件"抗诉等问题。不仅如此,在抗诉程序上,还要解决检察机关是否可以进行调查、是否可以对部分案件以"再审建议"替代抗诉程序、可否主持双方当事人对原裁判进行调解。
作者 朱科
机构地区 最高人民法院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30-33,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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