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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监管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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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是逐户上门宣传和核查。宝应县粮食局专门成立核查组,对全县125户国有、非国有合法粮食经营者进行库存监督检查,下发《执行粮食库存量通知书》,核实最高和最低库存量、必要库存量,同时宣传《条例》第20条规定、第46条法律责任以及第3章宏观调控相关规定,提高粮食经营者的认识和法律意识。
作者 胡进 雍自生
机构地区 宝应县粮食局
出处 《中国粮食经济》 2011年第2期60-60,共1页 China Grain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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