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缺少关于高中教育的专门法律。高中教育的问题不仅与高考制度有关,更与高中学生受教育权的虚化有关。为此,高中教育的变革需要有法理基础和法律依据。受教育权要从虚化的状态转换到实化的状态,需要析出受教育权中的权力。依据法学的"选择理论",从学生学习权利的视角前瞻高中教育的变革路向,需要把选择学校、选择课程、选择教师和选择学习时间的基本权力还给高中学生。
出处
《教育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11-15,共5页
Educational Scienc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