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时,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一是企业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二是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三是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由于固定资产的使用性质已经发生改变,因此对其的管理不能等同于一般固定资产,包括会计处理。下面从固定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持有待售固定资产不再符合确认条件发生转回两个方面探讨其会计处理。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28-29,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