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下中国社会建设的动力主要来自于政府的自上而下的社会改革,缺乏来自社会组织的自下而上的自觉行动,其原因是社会组织由于资金困难而导致社会活动能力非常低下。解决这种状况的途径是动员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以向社会组织进行公益捐赠的方式回报社会。但是,由于受到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公益捐赠税收优惠政策不合理、公益组织募捐能力低下等原因的影响,社会组织不能在社会建设中发挥主体作用。只有培养企业的公益精神,完善企业公益捐赠的优惠政策,扩大公益组织的社会影响,才能提高企业的公益捐赠意识,从而夯实社会组织的物质基础,推进中国的社会建设。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70-74,共5页
Academic 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