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意义上的道德建设,往往局限于个体道德建设,事实上,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道德主体不只是个体,还有政府和团体,而且个体的道德状况总是受制于所属的特定团体,团体的道德状况又受制于政府所创设的制度和机制。长期以来,我们在道德建设上重视了个体道德建设,却忽视了团体和政府的道德建设,致使道德建设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设和谐社会,需要从政府道德建设、团体道德建设和个体道德建设的三维伦理路径上予以全面推进。
出处
《科学社会主义》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121-124,共4页
Scientific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