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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专利权法定赔偿制度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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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法对专利侵权行为作了一个应当赔偿损失的原则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对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规定了3种计算方法,以侵权人的获利、被侵权人的损失、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为赔偿损失额。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举证、计算等存在困难,上述3种方法可操作性差,不适应日益复杂的专利诉讼实践。
作者 余成俊
出处 《安徽科技》 1999年第9期46-47,共2页 Anhui Science &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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