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私法中的私法自治与公法强制——以民国初年的不动产登记立法为例 被引量:4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私治自治既是传统民法重要的法律原则,也是一种法律技术和研究进路。然而,它的局限性是非常明确的,在不动产研究领域,如果不能以客观态度看待公法与私法的关系,难以形成科学的认识。因法律行为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公示规则,在民国初年经历了从契约主义到登记对抗主义、登记生效要件主义的变迁,从表面上看,这只是公示方式的变化,实质上却是公法对于私法法律关系形成过程的渗入、控制过程。这说明,在私法自治的空间里,公法强制的因素已经融入并与其一起构成私法规则的整体。
作者 雷秋玉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89-95,共7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二级参考文献1

共引文献7

同被引文献29

二级引证文献1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