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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买权法律效力研究——兼论对先买权人的法律救济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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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先买权法律效力问题的起算点和逻辑起点都在于先买权的行使,先买权的法律效力直接体现为先买权人和义务人形成的买卖合同关系所产生的法律效力。先买权的法律效力体现为两个层次:其一为先买权行使所引发的合同之债的效力,其二为先买权行使所引发的物权变动的效力。对于先买权的法律救济,主要体现在对于先买权人利益的保护方面,作者认为债权法上的救济具有局限性,同时提出可以采用物权法意义上的公示作为保护先买权人利益的对策,具有债权法上的救济所不及的特有的功能。
作者 石鲁夫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96-100,共5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7

  • 1石鲁夫.先买权法律性质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9,10(4):77-80. 被引量:4
  • 2戴孟勇.先买权的若干理论问题:上[EB/OL].http://www.civillaw.com.cn,2003-05-16.
  • 3谢哲胜.论优先购买权.中正法学集刊,.
  • 4王泽鉴.债法原理(一)基本理论债之发生[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10.
  • 5谢哲胜.物权的公示-兼评台湾民法物权编相关修正条文[A].变动中的物权法(月旦民商法研究:2)[C].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2.
  • 6[德]M·沃尔夫.物权法[M].吴越,李大雪译.法律出版社,2004.217-218.
  • 7[德]鲍尔,施蒂尔纳.德国物权法:上册[M].张双根译.法律出版社,2004.464.

二级参考文献2

共引文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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