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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业贿赂罪的主体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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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业贿赂犯罪包括商业受贿罪和商业行贿罪,是指发生在商业活动中的贿赂犯罪,其犯罪主体应当设置为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和自然人,这样才符合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应当设置独立的商业受贿罪和商业行贿罪,以实现罪刑设置的均衡。
作者 姚贝
机构地区 北京林业大学
出处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11年第1期124-127,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Qingdao Municipal Committee and Qingdao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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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参考文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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