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某报载,有人主张鼓励增加财产性收入,应该成为分配领域的一项重要政策。这是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劳动收入与财产性收入,性质上是不一样的,因而在政策上虽然都要保护,但也应该有所区别,不能一视同仁。在分配政策上财产性收入应处于第二位。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坚持把劳动收入放在第一位。如果按要素分配成为主要分配方式,如果在分配政策上把资本收入放到第一位,那就同我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相悖了。当前更应该强调保障和增大劳动收入。
出处
《学习论坛》
2011年第2期33-36,共4页
Tribune of Stu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