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侵权责任法》统一了医疗损害与其他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给予受害患者的实际损失以充分赔偿,明确医疗损害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并排除无过错责任,细化了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与构成要件;强调患者对病情和医疗措施的知情同意权,并规定医疗方有书写、保管病历资料的义务和实行有限制的医疗过错推定,既保持医患双方在医疗过程中的地位平等,又维持医患双方诉讼权利义务的均衡;强调医疗方行使诊疗权时应保护患者的隐私,兼顾医疗方对患者病情的知情权与患者的隐私权;禁止过度检查,平衡医患之间的经济利益;通过对患者的生命权、知情同意权、医疗方的紧急医疗处置权之间关系的法律协调,体现出对生命权的充分尊重。
出处
《学习论坛》
2011年第2期76-80,共5页
Tribune of Stu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