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是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的核心问题,目前国内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有"纵横统一说""密切联系说""干预、参与、管理、协调经济关系说""经济协调关系说""需要国家干预经济关系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说"等几种学说,而本文界定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市场经济主体、市场运行关系、社会保障关系、涉外经济关系四种,并进行了简要的探讨。
出处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1年第1期160-162,共3页
Journal of Mudanjiang Colleg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