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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辞或罢免不作为代表并不违法、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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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沈阳市委出台《意见》,规定可以对不作为代表进行劝辞或罢免,并不违法。这一规定强化了对代表的监督,有利于激发代表依法履职行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无不妥。选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各级人大代表有依法“书面提出辞职”的权利,也就是说人大代表依法是可以辞职的,至于辞职缘由,法律没有具体明确。
作者 滕修福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1年第2期29-30,共2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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