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陪审团属于外挂式陪审模式,其与专业法官的关系,实际上是司法专业化审判与民众社会化审判关系在程序上的反映。人民陪审团可以有效地改变审判格式化的局面,使案件的审判具有个体人格化的特性。在具体的制度建构中,应当使具体规则与人民陪审团的价值目标相统一,以免民众审判与人民陪审团沦为司法权与法官的附庸。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27-34,共8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4年度重大研究项目"民事诉讼制度的修改与完善"(批准号:05JJD82000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