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其管理的对象是罪犯,监狱警察在管理教育罪犯的过程中需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罪犯在监狱里应该实现认罪、悔罪,重新做守法公民的目标,但是当前罪犯普遍没有清醒认识自己的罪行给国家、社会、他人带来的负面影响和伤害,罪责感差,对于这个罪犯群体,仅仅依靠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本文从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出发,探讨如何充分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做一个守法公民。
出处
《理论界》
2011年第1期69-70,共2页
Theory Horizon
基金
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10年度课题:"辽宁省北宁监狱:管理心理学浅谈--管理心理学在监狱服刑人员管理中的应用"(课题号:2010lslktglx-27)